[社會新聞]鞋廠職工已連續工作三個月了
天天3.15
主辦:廈門市工商局 廈門市質監局 廈門晚報
朱小姐 王小姐:我們是湖里工業區一家鞋業公司的員工。我們從正月初三開始上班,到現在也沒休息過一天。廠里規定一個月休息一天,實際上,是晚班轉白班的那一天不用上班,等于沒休息。我們晚班從晚上8點上到第二天早上8點,白班從早上8點到12點,中午吃飯1小時,然后從下午1點上到下午5點,晚餐后還要再從5點半上到晚上9點半。每天都要上12個小時。有一個員工手受傷了,也不能休假,也得上班。好不容易“五一”節到了,以為可以休息了,可是公司貼出通知:只能5月1日休一天,2日到7日都要上班。
回音壁:記者致電湖里區勞動監察中隊(5636959),接電話的黃先生說,企業如果工作需要,可以在提前通知勞動者的情況下,要求勞動者在節日期間加班,但要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于平時超時加班的問題,他表示將去該鞋業公司調查,根據調查到的實際情況處理,并將結果告知晚報天天3·15熱線(13400689315)。他還希望該公司的員工直接去找他們反映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