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鞋碼把短鞋當長鞋賣掉 鞋店承認欺詐并賠150元
趙女士是廣西工學院的教師。4月8日下午5時左右,她在這家鞋店看上一款皮鞋,標價99元,便問女營業員是否有36.5碼的。營業員很快拿出一雙讓她試穿。趙試后太長,仔細看鞋碼,原是37碼的。營業員忙說拿錯了,又去找了幾雙來給趙試,結果又太短,那些鞋都是36碼的。營業員向趙女士推薦起其他款式的鞋子,趙表示只中意已相中的這一款。營業員答應再幫找一找,此次進庫房找了好一會兒,轉回來說只剩下一雙了,便將鞋遞給趙女士試穿。趙接過鞋,看上面貼有標示“37”碼的標簽,雖然這與原先試穿的幾雙鞋的鞋碼所印在鞋上的標示方法不一樣,但趙并沒在意。試穿后她仍感到這雙鞋緊,便讓營業員把原先她試穿過的36碼鞋拿來比較。營業員轉進庫房又磨蹭了好一會兒,拿出一雙粘貼有“36”碼標簽的鞋給趙看。趙沒有試穿,只是拿兩雙鞋比較了一下,果然貼有“37”標簽的鞋比貼“36”標簽的長。她還是猶豫,因為實際穿上確實不太合腳,可想到營業員為這雙鞋前后來回跑了5趟了,而且態度極好,不買有些過意不去。營業員依然很熱情地解釋說,這是新鞋,穿過一兩次就會好了。趙最后還是買下了這雙鞋。
回家后,趙試穿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早上,她再一次準備穿這雙鞋外出時,心細的她發現粘貼在鞋子里的那些鞋碼標簽全都挪位了,原來標簽粘貼的地方竟露出“36”的鞋碼標示數字來。趙女士一下全明白了,為什么“37碼”的鞋子穿著會這么擠腳?她仔細回憶買鞋的過程,認為鞋店那款鞋肯定斷碼了,而營業員為了做成生意不擇手段,給鞋子粘貼假的鞋碼標簽。
當天,趙立即找到這家鞋店。鞋店經理出面說“可能是進貨時廠家弄混了”。趙女士堅決不接受這一說法,經理說“有可能是銷售員為了提成搞的”,同時承認他們“是錯了”。該經理提出3個解決方案:一是由他們把鞋送回廠家進行擴寬處理;二是讓趙在該店另挑一款式鞋予以換貨;三是全額退貨。趙女士都沒有接受。
昨日,趙女士在柳州市消協反映說,按理這雙鞋子不貴,之所以她執意較真,主要是鞋店所在的路段屬柳州百城萬店無假貨示范街,對商家以這種惡劣的手段侵害消費者利益不可容忍。事情發生后,她已查閱過相關法律,這是一種消費欺詐行為。
接到趙女士的投訴后,消協即找來了鞋店負責人,鞋店終于承認這屬于一種消費欺詐行為,認為這是員工的行為,但店方難辭其咎。最后在消協的主持下,店方向趙女士賠償了1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