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 鼓勵大學生到基層就業
2006-03-17 10:09:48 來源:中國鞋網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核心提示
近年來,我省高等教育迅猛發展,今年我省高校畢業生人數已達5.4萬人,比去年增加1.5萬人,增幅為38.5%。但由于種種原因,基層特別是艱苦邊遠地區人才還十分匱乏,去年有的縣僅有十幾名本科畢業生去工作,而基層的經濟社會發展又急需大批人才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因此,省委堅決貫徹中辦發(2005)18號文件精神,在去年12月以黔黨辦發(2005)21號文件下發了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
3月6日,貴州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教育廳召開專題會議,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不下基層 難進“上層”
我省廣大基層單位工作條件和環境相對較差,生活比較艱苦,物質待遇比較低,在人才競爭方面處于劣勢,如果單純靠市場配置,大多數高校畢業生不會選擇或者很難到這些地方就業,已經去了的也可能流失。因此,做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工作,必須在發揮市場作用的同時,加大各級黨委、政府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的力度。為此,根據《實施意見》,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來加強政府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宏觀調控: 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經紀人等中介服務工作,鼓勵他們到鄉鎮企業和村辦企業就業或創辦企業、領辦鄉村企業,從事產業開發。
鼓勵和支持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切實維護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從2006年起,每年安排1000名左右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企事業單位見習培訓,見習期一般不超過1年。
逐步實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中考錄公務員的辦法,采取參加黨建扶貧工作隊的方式,選派縣以上黨政機關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到鄉村幫助工作。
加大選調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鍛煉的工作力度,從2006年開始,每年選派300名左右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到鄉鎮工作。
在繼續做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同時,組織實施我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從2006年起,每年招募1000名(含“西部計劃”中的貴州計劃)高校畢業生到鄉(鎮)、村開展支教、支醫、支農和扶貧工作,時間2至3年。
大力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從2006年起,每年選拔10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進村和社區工作,力爭到2010年全省每個村、社區至少有1名大學生。
為扶貧開發重點縣和艱苦地區基層單位適當安排周轉編制。從2006年起連續3年,采取先進后出的辦法,由省編辦商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為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艱苦地區的鄉鎮安排部分周轉編制,用于接收應屆或往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
實行面向基層就業的定向招生制度,繼續推行面向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及企業就業的定向招生制度。轉變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模式和機制,加強與用人單位的聯合,努力為基層培養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和適應農村經濟發展迫切需要的實用人才。
開辟高校畢業生就業專業市場,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工作。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窗口,各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要與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合作,加強與用人單位的溝通,努力實現各級就業網的聯通和就業工作的信息化,為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搭建方便、快捷、覆蓋面廣、資源豐富的信息平臺。
進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科學規劃高等學校的區域布局和層次結構,明確不同層次高校的辦學宗旨和目標,調整學科和專業設置,面向市場和基層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培養出更多適應基層需要的人才。
省和市(州、地)建立扎根基層、建功立業優秀人才評選表彰制度。
來去自由 薪水高定
對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省內外高校畢業生,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戶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據本人意愿遷移到工作所在地。工作滿5年以上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將戶口遷往原籍,流動到市、州、地工作并落實接收單位的,接收單位所在地應準予落戶,需要人事代理服務的,由縣以上人才交流機構提供免費代理服務。從2005年起,對到省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重點鄉(鎮)、村工作滿5年,到非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重點鄉(鎮)、村工作滿7年的高校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財政代為償還。在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重點鄉(鎮)、村就業的,不實行試用(見習)期,自起薪之日起高定2檔工資;在非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重點鄉(鎮)、村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其試用(見習)期為半年,并自起薪之日起執行轉正定級工資,試用(見習)期滿后高定1檔工資。工作滿5年并經考核合格的,其高定的工資轉為固定工資。
自主創業 靈活就業
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為高校畢業生開展創業培訓、職業技術資格培訓,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介紹、勞動事務代理等服務,并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勞動保障維權工作。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由市(州、地)或縣(市、區、特區)政府指定的機構為他們提供小額貸款擔;蛸N息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財政和社會兩條渠道籌集“高校畢業生創業資金”。對于高校畢業生以從事自由職業、短期職業或個體經營等方式靈活就業的,各級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在戶籍管理、勞動關系形式、社會保險繳納和保險關系接續等方面提供保障。
提拔縣處 優先考慮
到基層企事業單位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基本生活補助。見習期滿后,可招錄到見習單位工作,也可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由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任代理和就業指導等服務。
逐步實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中考錄公務員的辦法,要對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采取預留部分職位或適當加分照顧等方式,使考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對在鄉(鎮)、村工作2年以上的“選調生”和參與“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鄉(鎮)、村從事教育、衛生、農技推廣、中介服務、自主創業和在鄉鎮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公務員,要根據他們在基層服務的年限,實行加分照顧。對2000年以后考錄到縣以上黨政機關而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從2006年起,要采取選派參加黨建扶貧工作隊駐村工作,到鄉、村學校、衛生院(所)幫助工作,到村任職(或掛職)等方式,有計劃地安排他們到鄉(鎮)、村(社區)工作1至2年。今后在選拔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時,要注意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中選拔。
大力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參加“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的,由財政提供生活補貼及醫保和一定的交通補貼;對報考本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的總分加10分,對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為其保留學籍2年。服務期滿后,進入市場自主擇業,有關部門應協助在系統內推薦就業,原系統內補充工作人員時,應優先接收。在評定專業技術職稱時,其在鄉(鎮)工作的時間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工作業績視為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審和聘任。對報考本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的,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報考公務員的,可以通過適當增加分數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優先錄用;對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的,為其保留學籍2年。
選拔參加“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進村、進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可通過法定程序安排擔任黨支部或村委會的相應職務,也可在村和社區從事教育、醫療衛生、文化、農技推廣、中介服務工作以及在村(社區)辦企業工作,聘期一般2—3年,人事檔案由縣級人事部門免費代管,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流在原籍,亦可遷到工作所在地。在村和社區工作期間的報酬,參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補貼標準,每人每月600元并提供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以及一定的交通費補貼。這部分人員作為將來補充鄉鎮、街道干部的重要來源,今后他們考錄或招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其在村工作的時間可連續計算工齡。對工作2年后報考公務員的,采取適當增加分數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優先錄用。報考研究生的,應當給予優惠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近年來,我省高等教育迅猛發展,今年我省高校畢業生人數已達5.4萬人,比去年增加1.5萬人,增幅為38.5%。但由于種種原因,基層特別是艱苦邊遠地區人才還十分匱乏,去年有的縣僅有十幾名本科畢業生去工作,而基層的經濟社會發展又急需大批人才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因此,省委堅決貫徹中辦發(2005)18號文件精神,在去年12月以黔黨辦發(2005)21號文件下發了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
3月6日,貴州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教育廳召開專題會議,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不下基層 難進“上層”
我省廣大基層單位工作條件和環境相對較差,生活比較艱苦,物質待遇比較低,在人才競爭方面處于劣勢,如果單純靠市場配置,大多數高校畢業生不會選擇或者很難到這些地方就業,已經去了的也可能流失。因此,做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工作,必須在發揮市場作用的同時,加大各級黨委、政府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的力度。為此,根據《實施意見》,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來加強政府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宏觀調控: 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經紀人等中介服務工作,鼓勵他們到鄉鎮企業和村辦企業就業或創辦企業、領辦鄉村企業,從事產業開發。
鼓勵和支持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切實維護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從2006年起,每年安排1000名左右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企事業單位見習培訓,見習期一般不超過1年。
逐步實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中考錄公務員的辦法,采取參加黨建扶貧工作隊的方式,選派縣以上黨政機關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到鄉村幫助工作。
加大選調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鍛煉的工作力度,從2006年開始,每年選派300名左右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到鄉鎮工作。
在繼續做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同時,組織實施我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從2006年起,每年招募1000名(含“西部計劃”中的貴州計劃)高校畢業生到鄉(鎮)、村開展支教、支醫、支農和扶貧工作,時間2至3年。
大力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從2006年起,每年選拔10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進村和社區工作,力爭到2010年全省每個村、社區至少有1名大學生。
為扶貧開發重點縣和艱苦地區基層單位適當安排周轉編制。從2006年起連續3年,采取先進后出的辦法,由省編辦商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為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艱苦地區的鄉鎮安排部分周轉編制,用于接收應屆或往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
實行面向基層就業的定向招生制度,繼續推行面向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及企業就業的定向招生制度。轉變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模式和機制,加強與用人單位的聯合,努力為基層培養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和適應農村經濟發展迫切需要的實用人才。
開辟高校畢業生就業專業市場,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工作。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窗口,各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要與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合作,加強與用人單位的溝通,努力實現各級就業網的聯通和就業工作的信息化,為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搭建方便、快捷、覆蓋面廣、資源豐富的信息平臺。
進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科學規劃高等學校的區域布局和層次結構,明確不同層次高校的辦學宗旨和目標,調整學科和專業設置,面向市場和基層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培養出更多適應基層需要的人才。
省和市(州、地)建立扎根基層、建功立業優秀人才評選表彰制度。
來去自由 薪水高定
對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省內外高校畢業生,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戶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據本人意愿遷移到工作所在地。工作滿5年以上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將戶口遷往原籍,流動到市、州、地工作并落實接收單位的,接收單位所在地應準予落戶,需要人事代理服務的,由縣以上人才交流機構提供免費代理服務。從2005年起,對到省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重點鄉(鎮)、村工作滿5年,到非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重點鄉(鎮)、村工作滿7年的高校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財政代為償還。在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重點鄉(鎮)、村就業的,不實行試用(見習)期,自起薪之日起高定2檔工資;在非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重點鄉(鎮)、村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其試用(見習)期為半年,并自起薪之日起執行轉正定級工資,試用(見習)期滿后高定1檔工資。工作滿5年并經考核合格的,其高定的工資轉為固定工資。
自主創業 靈活就業
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為高校畢業生開展創業培訓、職業技術資格培訓,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介紹、勞動事務代理等服務,并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勞動保障維權工作。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由市(州、地)或縣(市、區、特區)政府指定的機構為他們提供小額貸款擔;蛸N息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財政和社會兩條渠道籌集“高校畢業生創業資金”。對于高校畢業生以從事自由職業、短期職業或個體經營等方式靈活就業的,各級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在戶籍管理、勞動關系形式、社會保險繳納和保險關系接續等方面提供保障。
提拔縣處 優先考慮
到基層企事業單位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基本生活補助。見習期滿后,可招錄到見習單位工作,也可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由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任代理和就業指導等服務。
逐步實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中考錄公務員的辦法,要對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采取預留部分職位或適當加分照顧等方式,使考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對在鄉(鎮)、村工作2年以上的“選調生”和參與“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鄉(鎮)、村從事教育、衛生、農技推廣、中介服務、自主創業和在鄉鎮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公務員,要根據他們在基層服務的年限,實行加分照顧。對2000年以后考錄到縣以上黨政機關而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從2006年起,要采取選派參加黨建扶貧工作隊駐村工作,到鄉、村學校、衛生院(所)幫助工作,到村任職(或掛職)等方式,有計劃地安排他們到鄉(鎮)、村(社區)工作1至2年。今后在選拔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時,要注意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中選拔。
大力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參加“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的,由財政提供生活補貼及醫保和一定的交通補貼;對報考本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的總分加10分,對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為其保留學籍2年。服務期滿后,進入市場自主擇業,有關部門應協助在系統內推薦就業,原系統內補充工作人員時,應優先接收。在評定專業技術職稱時,其在鄉(鎮)工作的時間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工作業績視為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審和聘任。對報考本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的,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報考公務員的,可以通過適當增加分數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優先錄用;對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的,為其保留學籍2年。
選拔參加“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進村、進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可通過法定程序安排擔任黨支部或村委會的相應職務,也可在村和社區從事教育、醫療衛生、文化、農技推廣、中介服務工作以及在村(社區)辦企業工作,聘期一般2—3年,人事檔案由縣級人事部門免費代管,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流在原籍,亦可遷到工作所在地。在村和社區工作期間的報酬,參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補貼標準,每人每月600元并提供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以及一定的交通費補貼。這部分人員作為將來補充鄉鎮、街道干部的重要來源,今后他們考錄或招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其在村工作的時間可連續計算工齡。對工作2年后報考公務員的,采取適當增加分數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優先錄用。報考研究生的,應當給予優惠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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