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提示]換雙鞋大小碼退大衣扣10元少數商店退換貨耍顧客
日前,歐女士在一家超市買雙皮鞋,穿了幾天鞋底開裂,她到超市要求換貨,超市售后服務人員二話不說給她換了,看到對方態度這么好,她沒細看拿著鞋回家了。昨天她換上新鞋上班覺得不舒服,把鞋脫下來一看,一只38碼,另一只36碼。她找到超市售后服務人員交涉,這回對方態度180度轉變,不承認調換出錯,反誣她有意找麻煩。
無獨有偶,市民朱先生在退貨時也被耍了一把。上個星期,他在市中心一家服裝店買件大衣,當時獲贈一條毛毯。買回家后父親不喜歡大衣的樣式,要求他帶著毛毯去退貨。因為大衣的吊牌還沒有剪去,服裝店老板不能拒絕退貨,但提出贈品還有一條床單,沒有床單要扣錢,否則不予退貨。他據理力爭,最終店老板還是扣了10元錢。
市消委會工作人員說,消費者退換商品時常遇類似刁難,因有理無據而無法得到幫助。因此提醒市民,留下字據很重要。比如,歐女士如果換鞋時仔細檢查,或者讓售后服務人員簽個換貨單,就不至于說不清了。朱先生當時領贈品時,假如要求店方在發票上寫明贈品名稱、數量、價格,店老板也許就沒了耍心眼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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