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糾紛]顧客試鞋腳被劃破
張先生稱,11月7日下午3時許,他在省城勝利路上的某大型超市選購皮鞋。試鞋時,銷售人員幫他搬來一張凳子,讓他坐在凳子上試鞋。可當他坐上凳子時,他的左腳后跟被凳子的破損處劃出一個大口子,血流不止。張先生表示,劃傷后他發現,原來銷售人員幫他搬來的這張凳子早已出現裂口,他的左腿腳踝與凳子破口處接觸一下就被劃傷了。他立刻到醫院進行治療,并縫了3針。張先生說,他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民工,劃傷了腳,一個月都不能工作。于是他要求該大型超市賠償損失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共3000元。
9日下午,記者與勝利路上的某大型超市取得了聯系。該超市的彭店長表示,當時張先生試鞋的凳子的確有一個較大的破口,張先生是恰好腳后跟被破口劃傷,當時他們值班店長和防損員立刻陪同張先生來到省人民醫院進行治療,當時他們就墊付了200余元的醫藥費。可是后來張先生與他的親友提出由超市賠償誤工費、營養費等損失共1000元,超市方面不能夠接受。
東湖區消協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因為商家的過錯,導致消費者人身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相關的醫藥費用。如果傷勢的確導致誤工的,商家對誤工費用也必須進行賠償。目前,東湖區消協正對此糾紛進行調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