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哥鞋業公司詆毀“高哥”牌增高鞋
2005-11-01 14:49:32 來源: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上海綠鴿皮件有限公司發現自己公司的宣傳圖、廣告用語和產品包裝均被上海高哥有限公司仿效,并利用互聯網對自己的產品進行商業詆毀,于是將高哥鞋業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并賠償20萬元。日前,上海市二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高哥鞋業被判賠償綠鴿公司15萬元。
綠鴿公司擁有“高哥”牌鞋的文字注冊商標,2003年分別推出了兩款廣告宣傳版式。第二年,高哥公司也推出了自己的兩款宣傳廣告版面。法院對兩者皮鞋的進行了比對,發現高哥公司的皮鞋包裝盒在版式、、文字排列、廣告用語等方面均與綠鴿公司的皮鞋包裝盒存在相似之處,消費者較難區分兩者的產品。
高哥公司還在其網站上發布了“我公司長期以來靠優秀的質量和服務,在增高鞋中贏得了極高的聲譽,最近由其他廠商假冒我公司名稱所謂的高哥鞋”的公告。法院調查后認為,該公司欲表達的真實含義是“高哥”鞋的正宗生產廠家是高哥公司,而綠鴿公司的“高哥”鞋是非正宗商品。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商業詆毀,損害了原告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
上海市二中院認為,綠鴿公司自1999年成立后一直宣傳“高哥”牌增高鞋,在市場上已有一定知名度,成為相關消費群體所知悉的商品。所以,認定“高哥”牌增高鞋為知名商品具有充分的事實基礎。雖然高哥公司的公告中未直接提及綠鴿公司,但結合公告的全部內容及本案中有關“高哥”主觀惡意的事實,仍然可以確定高哥公司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有意造成其為相關商品的正宗生產廠家的印象,達到損害對手綠鴿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目的,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綠鴿公司擁有“高哥”牌鞋的文字注冊商標,2003年分別推出了兩款廣告宣傳版式。第二年,高哥公司也推出了自己的兩款宣傳廣告版面。法院對兩者皮鞋的進行了比對,發現高哥公司的皮鞋包裝盒在版式、、文字排列、廣告用語等方面均與綠鴿公司的皮鞋包裝盒存在相似之處,消費者較難區分兩者的產品。
高哥公司還在其網站上發布了“我公司長期以來靠優秀的質量和服務,在增高鞋中贏得了極高的聲譽,最近由其他廠商假冒我公司名稱所謂的高哥鞋”的公告。法院調查后認為,該公司欲表達的真實含義是“高哥”鞋的正宗生產廠家是高哥公司,而綠鴿公司的“高哥”鞋是非正宗商品。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商業詆毀,損害了原告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
上海市二中院認為,綠鴿公司自1999年成立后一直宣傳“高哥”牌增高鞋,在市場上已有一定知名度,成為相關消費群體所知悉的商品。所以,認定“高哥”牌增高鞋為知名商品具有充分的事實基礎。雖然高哥公司的公告中未直接提及綠鴿公司,但結合公告的全部內容及本案中有關“高哥”主觀惡意的事實,仍然可以確定高哥公司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有意造成其為相關商品的正宗生產廠家的印象,達到損害對手綠鴿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目的,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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