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鞋常識]買鞋別被“忽悠”了
2005-08-03 08:33:48 來源: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記者獲悉,經初步統計,在鞍山市消協今年以來接到的所有投訴中,48%與鞋有關。
違規收取折舊費
在調查中,消協人士發現在被調查的13戶商家中,有4戶商家在給消費者換貨時收取每天0.5%的折舊費,在退貨(退款)中竟然有90%的商家收取折舊費。
而去年8月正式施行的《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定》中明確指出,經營者按照包修、包換、包退規定或者約定承擔退貨責任的,應當按照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不得收取折舊費;承擔更換責任的,也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的,消費者不愿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的,經營者應當予以退貨,不得收取折舊費。目前多數鞋業經營者收取折舊費的行為已經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賣“處理品”不明說
在以往接受的關于鞋類商品的投訴中,消協人士多次發現了這樣的情況:在仔細查看了相關票據后,發現這雙鞋根本不在“三包”范圍內。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多是商家在銷售過程中沒有把注意事項向消費者闡述清楚。此次調查中,消協人士發現有商家在銷售處理品時,沒有在柜臺明顯位置懸掛或張貼明顯標志,在向消費者介紹商品時也不做特殊說明,只在發票等票據的一角上印有“處理品”字樣,可消費者如果不仔細查看,根本不容易發現,處理品就是被明確規定不在“三包”范圍內的商品。
找不著那雙便宜鞋
過去不少消費者在買鞋時,經常被店外張貼的各種宣傳語所吸引,但消協人士指出,部分宣傳語也是不平等條款的“成員”。例如,有一些鞋店打出了“×元起價”等宣傳語,不到十元錢的價格確實吸引了不少消費者走進店中,可消協人士進到店里仔細找了一圈,也沒發現有這種低價格的鞋。詢問服務員才知道,這種價格非常低的鞋是嬰幼兒鞋,現在已經賣沒了。消協人士指出,類似這種店外宣傳給消費者造成了不小的誤導。
鞍山市消協秘書長梅春發介紹,針對這些不平等條款,市消協將召集主要鞋類商品經營者,通報消協的調查結果,讓存在問題的商家限期改正和撤換那些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不平等條款,同時加大力度向商家宣傳有關規定。此外,提醒廣大消費者買鞋時一定要選好、看好、試好,購買前貨比三家,掏錢之前要雙腳試穿,不要只聽商家的口頭承諾,要把對自己有用的條款都寫到信譽卡上。發現問題一定要盡快找商家協商,協商不成要立即找相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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