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萬象]獻“愛心”也要交稅 政策不夠優惠擋住捐助路
2005-06-27 09:17:32 來源: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南京一家外貿企業因為一起簡單的貿易糾紛,生產的一萬雙外貿鞋出口擱淺,公司領導考慮再三,決定將其捐給蘇北貧困地區獻愛心。但不久接到稅務部門通知,要公司為這次“愛心”交納一筆不菲的產品稅。公司一下懵了:我真心無償回報社會,怎么還要交稅?
這是記者日前在剛剛成立的省社會捐助服務中心采訪了解的一個真實故事。“獻愛心還要付出代價,這的確讓不少人感到困惑!本柚⻊罩行牡呢撠熑烁嬖V記者。不少企業是在接到補稅通知時才知道,原來“獻愛心也要交稅”。原打算捐獻物資的企業或個人因此望而卻步。
為了鼓勵慈善捐贈,有關部門此前已經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如企業和個人向慈善公益組織捐贈,款額如果占應納稅額度比例分別在3%和30%以內,這部分捐贈即可不扣除所得稅,而超出部分仍需交納所得稅。對于大額捐贈的企業而言,這個減免比例仍然偏低,企業還要對限額以外的捐贈支付相應的稅費,這不可避免地影響了捐贈的積極性。而在有些發達國家,對企業和個人捐贈的稅收減免比例都達到了50%以上。
即使這樣的稅收優惠政策也沒有“一碗水端平”,讓不少享受不到優惠的捐獻接受單位深感其惑。按照規定,內資企業只有向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12家慈善組織進行捐贈時,才允許在稅前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全額扣除,而其他慈善組織則無緣這樣的特殊照顧,當然也就難以擴大規模,甚至導致一些慈善組織間為爭奪善款善物資源而“明爭暗斗”。
一份慈善公益組織的調查很能說明問題,目前我國注冊登記的國內企業超過1000萬家,有過捐贈記錄的不過10萬家,也即99%的企業從未向社會捐過一個子兒。有關專家認為,在目前高額所得稅和遺產稅這類帶有強制“反哺”社會性質的稅種尚未開征之時,對自愿捐獻的企業和個人實行一定的稅收優惠,將發揮非常有效的鼓勵和政策調節作用,它有利于形成積極的社會捐獻風尚,并促使這種觀念日漸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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