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丙烯酸酯反傾銷措施即將到期
2005-06-05 11:08:35 來源:百度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2005年6月1日,商務部發布第33號公告,公布對原產于日本、美國的進口丙烯酸酯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將于2005年11月23日到期,利害關系方應當在措施到期兩個月之前提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的申請。按照《反傾銷條例》規定,調查機關將在收到申請后兩個月內、措施到期之前決定是否立案進行復審。
反傾銷日落復審(又稱期終復審)是WTO反傾銷協議規定和各國普遍實施的制度。根據WTO反傾銷協議規定,各國一般在反傾銷措施到期前應國內產業申請或者有合理理由主動發起復審,以決定取消反傾銷措施是否將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再度發生。如果復審確定取消反傾銷措施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再度發生,則調查機關可以裁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一般為延長實施5年。如果沒有利害關系方申請復審、調查機關也沒有主動發起復審,則反傾銷措施應按照原定日期自動終止實施。
即將到期的反傾銷措施是由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于2001年6月9日在2001年第5號公告中發布的。 (商務部)
中國鞋網倡導尊重與保護知識產權。如發現本站文章存在版權問題,煩請第一時間與我們聯系,謝謝!也歡迎各企業投稿,投稿請Email至:8888888888@qq.com
- 上一篇:給鞋業發展添動力
- 下一篇:零售連鎖數智化啟程 指標平臺+智能分析重塑業務洞察力
我要評論:(已有0條評論,共0人參與)
你好,請你先登錄或者注冊!!!
登錄
注冊
匿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