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百態]鞋跟太滑溜 三天摔三跤
2005-04-11 11:28:16 來源: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生活日報4月9日訊(記者 張子森)因購買的皮靴鞋跟過滑,一市民3天內滑倒了3次,雖然質檢表明系皮鞋原因,但由于沒有相關規定而無法索賠。濟南市質檢所有關專家提出,鞋類產品在服務細節上尚有欠缺,應標明防滑系數以方便消費者判斷路面安全度。
市民朱小姐花900多元買了一雙平跟皮靴,但穿了才3天,就因鞋底過滑在家里摔了3跤。由于朱小姐此前穿別的鞋在家里從未滑倒過,她認為該皮靴防滑度太差,隨后向濟南市質
檢所投訴。經檢驗,該皮靴鞋跟采用的是易磨光不防滑的硬質塑料底,但由于有關法規沒有相關規定使朱小姐無法索賠。
據濟南市質檢所皮革檢驗處專家介紹,近期發生了多起由于鞋子過滑而帶來的投訴。該專家稱,這些鞋類制品各部位質量合格,但鞋跟大多采用了不防滑的硬質塑料底,穿著這些鞋子走在大理石等防滑度較差的地面上很容易滑倒。
據了解,商家生產銷售的鞋類產品一般只標明面料、里料的材質,而鞋底鞋跟的耐磨防滑系數卻被忽略了。有關專家稱,鞋底鞋跟材質的耐磨防滑是一個安全要素,鞋子能否穿得安全,要用數據明確告知消費者,消費者看明白了,才好放心地使用。而且明示鞋底鞋跟防滑安全性能,有助于生產廠商依照強制性標準執行,提示誠信。
“服裝有強制性規定,甲醛含量多少有嚴格標準,原料成分也要嚴格說明,而鞋類產品則欠缺這些服務細節。”該專家同時表示,由于目前有關法規或行業協會都沒有類似規定,致使許多因此被滑倒跌傷的消費者無法索賠。
專家提出,在路面設有“防滑提示”的前提下,鞋類產品也應該表明防滑系數,這些“小數字”有了明示才能讓人買得明白放心。該專家認為:“明示強制性執行的安全要素指標,雖是細節問題卻事關消費安全,值得有關部門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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